
四部门发布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9月1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公告》提出,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解读】
政策提到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产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如果未形成无形资产并未计入当期损益(即未形成未来可供使用的资产),那么这些费用可以根据规定扣除。扣除是指在计算税前利润时,从公司总收入中减去相关研发费用,以减少公司应纳税额。这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鼓励其进行研发活动。根据文中的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实际研发费用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进行税前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可以额外扣除20%的费用以减少其应纳税额。如果研发活动形成了无形资产(如专利、技术等),那么这些资产将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摊销,即分摊其成本。根据文中的规定,这些无形资产的成本将按照220%在税前摊销,以加速资产成本的摊销,减少企业的税负。
总的来说,这一政策旨在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进行更多的研发活动,并减少其税负。通过允许更大程度的研发费用扣除和无形资产成本的加速摊销,政府鼓励创新和技术发展,同时提供了税收优惠以支持这些企业。
研精毕智市场调研网隶属于(北京研精毕智英文简称”XYZResearch“),是国内领先的行业研究及企业研究服务供应商。通过有效分析复杂数据和各类渠道信息,助力客户深入了解所关注的细分市场,包括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市场进入策略、用户结构等,包括深度研究目标企业组织架构,市场策略、销售结构、战略规划等,帮助企业做出更有价值的商业决策。